《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一名扎根视觉人工智能领域的创业者,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对科技型民营企业的三重价值:法治保障的“定心丸”、创新发展的“加速器”、公平竞争的“护航舰”。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民营经济从“有益补充”成长为“生力军”。但实践中,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常面临市场准入难、融资续贷难、知识产权维权难等困境。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定位,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领域“非禁即入”;通过法治化手段重构了民企融资生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明确禁止“乱查封、乱罚款”,对政府拖欠账款建立追责机制;规定国家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些措施让企业敢投入、敢创新,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从“乡镇企业法”到“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进步的每一步都印刻着我国民营经济的成长足迹。在合肥这座“科创新城”,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做法律的“践行者”与“传播者”,让清新互联视觉AI技术既成为法治现代化的“工具箱”,更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刻度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贡献民企力量。
(作者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安徽清新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