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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合肥人大:2025-01-20 11:15稿源: 合肥人大

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卫东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依法履职,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全面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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