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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合肥人大:2025-12-19 15:22稿源: 合肥人大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17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下旬在合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合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合肥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合肥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五、听取和审议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事项;九、票决合肥市人民政府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十、其他。

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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