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条例
(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年1月11日在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徐任予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11日上午,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合肥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改二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改二稿》已比较完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修改意见。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统一审议,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后形成的《合肥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条例(草案表决稿)》符合我市实际,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