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合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孟东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卢锋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岚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