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合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翟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赵甄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翟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