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合肥人大:2018-01-24 08:41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17年度工作安排,7月中旬和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分别开展了重点调研和执法检查,选取肥东县、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等区域,以食品添加剂和农产品监管情况为重点,采取现场检查与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明查暗访,详细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主要成效

从调研和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执法体系、网格体系和保障体系,始终注重源头治理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食安七项工程,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一系列专项整治,不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实现了食药监管一乡一所,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了基层快检室建设,努力实现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覆盖。近几年来,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位于全省前列,在省政府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二名。

二、存在问题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成效明显,但是,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参差不齐。食药监管一乡一所的设置已基本完成,但是技术人员配置,业务技能等工作有待加强。基层快检室建设速度不快,不能满足安全监督和风险监测现实需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能力和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联合监督机制仍需完善。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较弱,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简陋。少数经营主体不配合执法监管,经常回避抵触。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证件不齐,证件作假,甚至无证经营。部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食品生产销售没有许可证,没有监管。

(三)食品监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新情况不断出现,农业源头污染风险不小,配套性监管规章仍需优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及应急管理等工作有待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仍显不足。从长远看,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检验检测预警等技术体系不健全,生产加工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较慢。

(四)“三小治理工作尚显薄弱。“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在“三小”治理方面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抓细抓实抓常,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社会共治局面。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及商业综合体宣传栏等平台,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食品安全法》,使相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发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活动,提升道德规范约束能力,增强食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控制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加强投诉举报工作,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打牢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继续推进乡镇街道食药监管“一乡一所”建设,努力使专职人员尽快到位,不断提升技术设备水平。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基层快速检验室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快检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合理配置基层监管力量和检测设备,开展经常性市场巡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等,提高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风险防控和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市食药监局监管协调的职能,加强农产品、畜禽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环境治理和品质提升。

(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创建示范和行业引领,探索实施实名登记监管,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处罚规定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强化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主体责任。继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奖励举报行为,曝光违法违规“黑名单”,引导舆情监控。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整顿规范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夸大或虚假宣传,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犯罪案件,对食品安全事件保持“零容忍”。

(四)推进“四化建设,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加快推进“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痕迹化”建设,不断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覆盖的食品追溯系统建设,实现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适应新形势变化,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不断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模式,有效实施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实现“精准监管”。探索完善各类食品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和企业示范创建,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打造食品安全治理“精品工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