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合肥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合肥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一年,也是全市法院接续奋斗、再强基础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审执结各类案件170399件,标的额981.5亿元,法官人均结案287.8件,同比增长14.4%、62.9%和26.4件,以全省1/9的法官办理了全省1/6的案件。其中市中院审执结案件26330件,法官人均结案223.1件,同比增长22.9%和31.7件。为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化平安合肥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勇于担当作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769件,同比上升3.3%。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加快办理“黄赌毒”、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注重从办案中发现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王东、秦久贺等涉黑涉恶案件31件41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110人,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6.8%,对276人判处财产刑,累计金额达1933.9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杀人、抢劫、盗窃、危险驾驶等严重和多发犯罪案件4415件;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一审审结汪荣华、徐的苟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4件;严惩涉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案件23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淮矿地产原董事长丁兵等职务犯罪案件131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惩处,审结陈东霞等行贿犯罪案件34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行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管辖,对92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政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075件,激励罪犯改造。为3758名被告人指派律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案释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党政机关、学校等单位1万余人次旁听庭审,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稿3000余篇,新闻媒体发稿2000余篇,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106259件,同比上升14.3%。
服务“四最”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意见,细化服务举措。依法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审执结涉军“停偿”案件117件。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非凡生物科技公司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设立巢湖环保巡回法庭。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抵押担保、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等案件9611件。服务乡村振兴,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征收补偿等涉农案件786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理破产案件209件,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产权保护,审结买卖、租赁、物权、股权等纠纷案件16164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等高对接创新发展司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67件,同比上升40.1%。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运用调查令、公证保全等方式,解决案件“举证难”;聘请200名智库专家和技术调查官,发挥专家辅助人作用,解决事实“认定难”。与市科技局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护和鼓励智力创新。
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894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69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多元化解,协调解决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319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11份,开展联席研讨、判后答疑等,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力开展执行攻坚,坚决维护胜诉权益
全面打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收45585件,执结46067件,执行到位金额103亿元,结案数首次超过新收数,取得历史性突破。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构建解决执行难综治大格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两次对执行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全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国土、工商等15家单位与市中院签订合作协议,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社会宣传同推进,机场、高铁站、高速道口同布局,银行、商场、社区广场齐上阵,执行海报全覆盖,新华社直播强制迁出行动点击率超过1000万次,“江淮风暴”深入人心,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市法院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重拳出击,强力推进“八个一批”,发布失信信息27488例,限制高消费61093人次,拘传1125人,拘留400人,移送或自诉追究刑事责任99人,3983名被执行人迫于威慑主动履行,金额达6.96亿元,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集中开展强制清场、统一猎赖、护航民企等专项行动200余起,出动干警1万余人次,强势攻克一批长期未结的“骨头案”,执行强制性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创新执行攻坚举措。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三统一”管理,落实“一案一账户”案款规定,加强结案规范性审查。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减轻当事人负担。设立监察评查执行案件制度,查堵案件差错,新华社内参专题予以报道。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构建“法院+网拍平台+网拍辅助机构”网拍新模式。与市税务局、京东、淘宝等合作,运用大数据开展网络询价,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在全省率先上线“易执行”系统,精准打击失信“老赖”。
四、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审结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医疗、教育、就业案件4640件,审结多发、易发的人格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1647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审结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纠纷案件979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9336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9%。丰富完善诉讼服务“合肥经验”,大力推行“六心”工作法,持续推进服务大厅、服务网和12368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委派调解21000件。推进律师调解、在线调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试点工作,推广“道交一体化”在线调解,成功率达85%,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构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实现当事人网上随时了解审判执行进度。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31008份,网络直播庭审17593场,召开消费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闻发布会32场,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开发诉讼风险评估软件,上线智能语音互动系统,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473.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26万元,群众满意度调查位列全市政法机关第一。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改革强院,推进管理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扎实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推开,蜀山、庐江法院完成改革试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探索招录聘任制法官助理,完善法官单独职务等级晋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三项规程”落地见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立随机分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智能语音平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阅卷、办案,以信息化手段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严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责任,院庭长办案62186件,人均办案198.04件,同比增长17.85%和17.86%,位居全省第一。完善审委会运行机制,优化专业法官会议,规范院庭长管理和监督方式,制定《审判主体权力管理清单实施细则》和《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实施细则》,建立正负清单,明确管理程序和界限,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不断开创审判管理新局面。将审判管理作为党组工程、“一把手”工程,强化质量评查、质效分析、日常督查,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态势分析,开展“三精”评选,实现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效监管。开展“清积案、快办案”专项活动,全面清理上年积案,审结存案15892件,清积率达96.8%,打赢了审判管理翻身仗,各项审判指标持续向好。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政治建院,着力忠诚干净担当,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独具特色的“合肥法院干警忠诚党,人人为新时代献力量”主题实践活动和“讲忠诚、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军训活动,培养干警讲政治、重规矩、守纪律意识。市中院出台机关党建十项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经验被全市推广。
学思践悟提能力。强化教育培训,举办13个班次培训干警1526人次,赴高等院校开展专题研修4期,在学习中提高能力,夯实基础。强化业务研讨、理论研究和案例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在实践中锻炼能力,解决问题。推行“五精”标准,开展“一庭(室)一品”创建活动,在工作中提升能力,打造品牌。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人员分类智能化考核,以科学的目标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毫不懈怠转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加强效能建设,狠抓纪律作风,提振干警精气神。认真开展“讲严立”“三查三问”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防患未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建立干警电子廉政档案,构建新型廉政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人大监督作为发展的动力,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邀请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46件,33名省外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合肥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参与市政协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办理政协提案52件,聘请30名代表委员担任市中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1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群众参与广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25108件。逐案发放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收案数和办案数再创新高。面对压力和挑战,全市法院立足新时代,扬帆再起航,以奋斗者的姿态,不畏艰难,拼搏进取,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发展根基更加扎实,发展后劲更加充足,发展动力愈发强劲,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4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唯一的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等先进典型,执法办案、执行攻坚、党建工作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性、预见性不足,作好表率、走在前列的结合点、着力点不够紧密,担当作为与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研判不够,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措施不细,切实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有待提升;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深入,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尚不完善,案件质效还需提升;四是队伍能力水平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案件难度还不相适应,“六难三案”尚未彻底根除,极少数干警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目标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改革创新发展动力、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努力在提高办案质效、规范管理行为、增强改革动力、提升队伍水平上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吃透“六稳”工作要求,找准法院服务的结合点、着力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合肥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大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工作力度,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打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合肥司法品牌。
二是着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取得新成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深入推进信用联合惩戒,聚合力、强动力,巩固提升攻坚成效。坚持“效率优先、注重规范”,探索建立符合执行规律的办案和管理模式,确保执行权规范运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上取得新成效。做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为“创新之都”保驾护航。围绕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滨湖科学城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依法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司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四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新成效。紧跟时代步伐,紧盯科技发展,紧贴法院需求,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向科技要质效。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智能辅助办案、网上诉讼服务、智能执行指挥等信息化作用,提高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管理、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鉴外地多元化解先进经验,做好结合文章,完善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在线调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和律师调解三项试点改革,推广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诉讼服务及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努力创造具有合肥法院特色的多元化解新模式。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六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新成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循《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纵深推进大调研,强作风、提能力,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有作为、能奉献;专题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好“双提升”五大攻坚战,认真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七是树牢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上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心的意识,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决定决议,加强代表联络,用心用情用力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优质高效办理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合肥法院始终奋斗的工作目标。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不懈奋斗,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王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013年下半年以来,王东伙同一批刑满释放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合肥市区、庐江县、肥西县等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2018年11月,合肥中院对王东等17人一审宣判,认定王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严锐和孙建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2.秦久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秦久贺、沈峰、晋万明、王超自2015年以来,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11月23日,杨森邀约秦久贺等人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持枪械与他人聚众斗殴,致一人遭枪击死亡。2018年11月,合肥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沈峰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判处秦久贺死缓,限制减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森死缓,限制减刑。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至十一年有期徒刑。
3.汪荣华等人非法集资案:自2015年10月起,汪荣华、邱训涛、李友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其控制的安徽航旅公司、安徽天合公司系在美国上市的天合联盟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非法集资共计19.94亿余元,造成14855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6.66亿余元;惠春等3名被告人帮助汪荣华、邱训涛、李友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郜伟伟明知邱训涛、潘世福等人被公安机关通缉,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2018年12月,合肥中院终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汪荣华、邱训涛、李友忠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四年六个月、十四年,并分别判处罚金各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4.徐的苟等56人诈骗案:2016年3月至4月初,徐的苟等4人共同出资成立安徽升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并建立起完整的组织架构,与四川富垠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以从事所谓“成品油、有色金属等相关现货和现货电子交易业务”为其介绍客户,形成一个诈骗集团,共诱骗82名被害人入金交易,致被害人损失1895万余元。2018年12月,合肥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徐的苟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5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5.丁兵案:2002年至2017年间,丁兵利用担任安徽国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经理、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淮矿地产合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9万元、港币2万元以及价值3.6万元的财物券(卡)。案发后,丁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退回全部赃款。2018年6月,合肥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丁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6.陈东霞案:2011年3月、2015年1月,时任北京安达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陈东霞,为感谢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技处原处长何章海(另案处理)、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制作中心主任李伟中(另案处理)在安徽广播电视台采购项目时给予的帮助,分别给予两人20万元和50万元。2018年10月,合肥中院终审以行贿罪,判处陈东霞有期徒刑二年。
7.涉军“停偿”案件:2016年,中央军委出台通知,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涉军停偿案件就是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大部分为租赁合同纠纷案。
8.非凡生物科技公司案: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承运合肥非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餐厨污水。2017年3月1日夜间至3月2日凌晨,易美优公司经非凡公司同意从非凡公司外运了7车次的餐厨污水出厂,分别倾倒至包河区大连路、山东路上的两处污水井,部分污水通过管网直接排至林地内,造成了土壤和周边水体的严重污染。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对此提出诉讼请求,2018年4月,合肥中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两家公司共支付环境损害所需修复费用64万元、检测费50654.6元、评估费6000元。
9.技术调查官:为解决专利类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技术事实查明难等瓶颈问题,最高法院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合肥中院出台了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行政机关聘任技术调查官,以参与现场勘察、证据保全、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等方式参与案件审理。
10.基本解决执行难: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11.“八个一批”:省高院在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时提出的重要任务,即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标定一批执行不能案件,移送一批“执转破”案件,发布一批失信名单,拘留一批、移送(自诉)追究刑事责任一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一批特色专项行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12.“三统一”: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各地中级法院对全市所有执行案件实行“三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三统一”的执行体制,可以使全市两级法院之间做到信息上相互沟通、行动上相互配合、工作上步调一致,充分形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13.“一案一账户”:法院依托在银行开设的执行款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生成一个唯一专属虚拟子账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法院强制扣划款项时,将该款项转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在执行案款进入执行账户后,案件管理系统会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执行员和案件申请人,具有一案一号、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等优势,有助于确保执行款依法及时发放,防止出现不明案款。
14.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申请保全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依法需要提供财产担保。为解决部分申请保全人无法提供足额担保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费用较高等问题,引入财产性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来作为担保,即申请保全人在财产性保险公司以较低费用投保财产保全担保责任保险后,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函。该机制有助于降低当事人保全担保的成本,提高保全率,促进对被告(潜在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以及时间前移,进而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顺利执行提供更多保障,防范和减少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
15.“法院+网拍平台+网拍辅助机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网络拍卖辅助机构,进行司法网络拍卖的新模式。第三方机构派员入驻法院,承担案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的对接评估机构、联系当事人、调查核实拍品信息、宣传推介拍品、接受竞拍人咨询、引领看样等一系列司法网拍相关事务性工作。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智能询价评估财产平台,大幅度缩短财产评估时间,实现财产评估高效便捷,最大限度提高拍品成交量和溢价率。
16.“易执行”系统:该系统从基层法院办案需求出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可将法院提供的失信人信息“精准推送”到被执行人的“生活圈”“朋友圈”。该系统拥有“易曝光”“易直播”“易悬赏”等核心板块,并对接“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百度”“360”“信用中国”等30多家知名互联网平台。蜀山法院是全省第一家上线“易执行”系统的法院。
17.家事调解员制度:法院从妇联、工会、共青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等工作人员中,聘请社会阅历丰富、亲和力强,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背景的人担任家事调解员,专门参加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法院建立家事调解员名册,并对家事调解员定期培训。
18.家事调查员制度:法院单独委派或从家事调解员中委派家事调查员。家事调查员受法院委派,依法通过走访当事人邻居、亲属、所在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状况,调查结束后,向法院出具书面的调查报告,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方案等。
19.“合肥经验”:指合肥法院探索创造出的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的工作模式。2016年3月13日上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推广安徽‘合肥经验’,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20.“六心”工作法: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公心、执行案件要尽心、解决问题要诚心、便民服务要有爱心。
2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指除由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解决纠纷外,依靠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途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2.“道交一体化”:2017年11月,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保险行业、鉴定机构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根据当事人自愿,道交纠纷通过更加专业的调解员先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在线作出裁定,更加方便群众。合肥市蜀山、包河、肥东等3家基层法院为改革试点法院。
23.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即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在法院诉讼服务网站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执行案件信息,对庭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
24.“三项规程”:即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法庭调查规程。
25.智能语音平台:即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平台,利用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帮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包括智能语音庭审系统、语音与案件审理联动系统和智能语音导航系统。其中,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庭审笔录。
26.入额领导办案责任: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领导一律办案,按照院庭长办案考核办法,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落实院庭领导办案机制,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27.“三精”:即精品案件、精品庭审和精品裁判文书。
28.“五精”标准:即精准、精确、精细、精致、精品的工作标准。
29.“六难三案”: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30.“六稳”:即稳就业、稳外贸、稳投资、稳金融、稳外资、稳预期。
31.“双提升”五大攻坚战:“双提升”是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五大攻坚战,即市中院开展的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提升法院队伍素质。
32.备注:报告中的数据,除已注明为市中院数据外,均为全市法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