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新征程中展现人大作为
——解读《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数说2019]
常委会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7件;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1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1件,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90件;
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件;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0人次;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8项,全面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
去年,在中共合肥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履职尽责、务求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聚焦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制度供给。
保障推动经济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修改《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适应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保障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制定《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启动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已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根据上位法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保障推动社会治理。采取“废旧立新”方式制定《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参与,通过实地走访、接听“市长热线”、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成为我市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一次有益实践。制定《合肥市献血条例》。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聚焦重点难点,监督工作得到新加强
——紧扣中心工作,突出民生关切,强化问题导向,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支持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围绕经济运行情况,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决算和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听取审议2018年全市国有资产及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草案等报告。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建考察组赴深圳市考察应用创新;听取审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国际友城交流情况等专题调研。
支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碧水保卫战,连续第2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助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助力林业发展,开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坚持源头防治、群防群治等建议;连续第15年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支持促进民生福祉改善。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连续第9年开展“食品安全庐州行”活动;听取审议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城市公园建设专题调研;开展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支持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注重“执行难”问题化解,听取审议市中院执行工作、市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注重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江淮普法合肥行”等活动。注重支持公益诉讼,推动2018年作出的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决定的落实,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34件、向同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5件。
聚焦党委部署,议事决策推出新举措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扎实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为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就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作出决定,该举措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2019年度安徽十大法治事件”。听取审议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总体要求落地落实。
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人事任免制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对23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16人进行宪法宣誓,听取市“一府两院”8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首次将市“两院”领导班子副职纳入报告范围,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为民履职意识。
聚焦民情民智,代表工作实现新提升
——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持续加强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乡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组织500多名市人大代表,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确定课题开展调研。
持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对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10件议案(并案后为5件)、318件建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3件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及时交办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持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市人大代表9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邀请市人大代表143人次参加政情通报会、旁听市中院公开审判等;推荐27名市人大代表担任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民间河长、效能建设监督员。指导77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认真做好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聚焦初心使命,自身建设展现新形象
——围绕打造“两个机关”,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知行合一提能力。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大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制定进一步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10条举措;制定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11条措施;制定机关年轻干部培养11条办法,举办机关年轻干部讲坛。通过从严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能力素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持之以恒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市委三十条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大家谈、大家摆”学习交流,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14个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促进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问题。下大力气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
强化担当抓落实。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三查三问”。认真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加强各机构建设。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17条具体措施。
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高标准谋划“十四五”规划、推动合肥发展迈上新台阶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在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体现人大担当,在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新征程中展现人大作为。
今年,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市委决策部署落实
助推高质量发展。开展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立法调研,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等情况报告。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和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从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福祉改善、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中精心选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凝聚共识、推动重大工作开展中的作用。
坚持立法引领、厉行法治,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立法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安排审议法规草案、开展立法调研10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围绕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物业管理、燃气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拥军优属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论证。完善立法机制。健全法规立项、论证、评估等制度,扩大开门立法,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立法“双组长”制度,发挥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全年安排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等13项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4项报告。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4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2项专题询问。围绕推进基层治理、引江济淮工程等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开展“江淮普法合肥行”“庐州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庐州行”等活动。
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拓展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制度,完善专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代表机制。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全面推行乡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六有”要求,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推进市县乡三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处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及时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
坚持严格管理、改进作风,着力打造“两个机关”
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严格教育管理。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学习会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养,强化实践锻炼,严格管理监督,继续举办年轻干部学习讲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保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市委三十条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增强调查研究实效,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上下联动开展工作。统筹做好人大工作研究会、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交流协作、新闻宣传、信息化、信访等工作。
(黎静 吴军 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