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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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3日 ︵ 星 期 一 ︶ |
上 午 |
9:0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3.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书面);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书面);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12 月 23日 ︵ 星 期 一 ︶ |
上 午 |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书面);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11.听取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定《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12.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法力度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13.听取关于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14.听取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熊世林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报告(书面); 15.听取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10:4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审议第4、5、6项议题 |
各组召集人 |
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各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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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3日 ︵ 星 期一 ︶ |
下 午 |
3: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审议第1、2、3项议题 |
各组召集人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负责同志各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12 月 24日 ︵ 星 期二 ︶ |
上 午 |
9: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审议第7、8、9、10、14、15项议题 |
各组召集人 |
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负责同志各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下 午 |
3: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审议第11、12、13项议题 (4:20三楼15号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 |
各组召集人 |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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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4日 ︵ 星 期二 ︶ |
下 午 |
4:4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相关决定;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 3.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相关议案; 4.通过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5.通过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6.通过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的决定; 7.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8.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9.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熊世林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决定; 10.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卫东同志讲话。 |
张 怀 科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