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日程
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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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二十三 日︵星期 一 ︶ |
上 午 |
9:00-11:00 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常委会专题学习会 (8号会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 |
张业锁 |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
下 午 |
3:00-5: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8分钟)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10分钟)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15分钟)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0年市级决算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5分钟)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6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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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二十三 日︵星期 一 ︶ |
下 午 |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6分钟)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4分钟)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5分钟)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15分钟)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15分钟) 9.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15分钟) 10.审议人事任免案(20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八月 二十四 日︵星期 二 ︶ |
上 午 |
8:30-12: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30分钟) 2.审议《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40分钟)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30分钟)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0年市级决算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0年市级决算(30分钟) 5.审查合肥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分钟) 6.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30分钟) 7.审议人事任免案(3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负责同志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八月 二十四 日︵星期 二 ︶ |
下 午 |
2:40-4:00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30分钟)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25分钟) 3.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5分钟) (4:00 三楼15号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 |
各组召集人 |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侨办负责同志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4:15-5: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表决稿)》(10分钟) 2.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草案)(2分钟) 3.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2分钟) 4.表决人事任免案(30分钟) 5.宪法宣誓(5分钟) 6.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卫东讲话 |
张业锁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