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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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月 十 三 日 ︵ 星 期 二 ︶ |
下 午 |
2: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意见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查意见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关于接受凌云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7.听取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8.听取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四 月 十 三 日 ︵ 星 期 二 ︶ |
下 午 |
3:2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2.审议《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关于接受凌云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6.审议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7.审议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8.审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4:20 三楼15号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 |
各组召集人 |
市水务局、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局负责同志3名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下 午 |
4: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关于修改〈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3.表决关于接受凌云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
张怀科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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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月 十 三 日︵ 星 期 二 ︶ |
下 午 |
4.表决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5.表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6.表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7.表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8.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卫东同志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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