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群众获得感 攻克化解执行难
紧盯群众获得感 攻克化解执行难
——写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实施之际
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就成了“法律白条”。唯有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才能更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诚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将破解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合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市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贡献人大力量。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6月17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即日起施行。
十年磨一剑 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执行工作。2009年12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的决定》,依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产生深远影响,但已颁布实施十年,缺乏时代内涵。对此,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在报经市委批准后,将作出《决定》列入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时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及研讨论证会议。
法律要具有生命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此次立法调研过程中,针对查人难、找物难的症结所在,调研组广泛吸纳并制度化巩固全市法院在推进执行联动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成果,为破解执行难现实问题提供务实管用的办法。
《决定》紧扣地方治理所需,及时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助推法治合肥建设。《决定》立足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创新建立了政府与法院的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陪执员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抓住了问题关键,将有力推进执行难题的破解。
问诊把脉 推动“立法有为”“监督有力”
执行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做到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此次出台的《决定》明确了在执行联动工作中政府的主导责任、人民法院的主体责任、部门单位的协作责任,推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促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
刀刃向内不回避,问题方能迎刃而解。《决定》开宗明义要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执行联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与联动单位通力协作,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还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强化执行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决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和督促执行联动工作的开展,并推动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形成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
《决定》还要求发改委、公安等9个重点联动部门及银行、通信运营企业等要在信息化建设、查人找车、不动产查控和转移登记及查控账户、手机登记信息、财政保障等方面,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要求公检法建立常态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强制力。
《决定》明确了人民法院、联动单位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执行联动措施的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及时纠正、依法查处,造成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要用放大镜找问题,也要密织监督网。《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推进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中依法加强监督,同时明确人民法院与有关执行联动单位应当就落实《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保证《决定》贯彻实施。
量体裁衣 制定化解执行难题“三部曲”
专门就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作出决定——
《决定》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落实,促进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转。坚持创新方式、统筹推进,吸纳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体现了较强的政策敏感性、工作创新性,且经逐层审查,《决定》内容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得到有力保障。
创新建立政府与法院的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创新建立政府与法院的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力量,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大调度协调力度,高效快捷地解决执行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障执行联动工作有效运转。
探索建立人民陪执员制度——
《决定》探索建立人民陪执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推进阳光执行。目前,我市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人民陪执员参与执行课题试点法院。据悉,此举属全国首创,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和认可。人民陪执员制度的建立和实践,有助于在执行工作领域推进司法民主,营造了解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将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执行联动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整合集成联动单位的政务数据资源,推进非涉密信息系统与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互联互通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均走在了全国前列。
《决定》紧扣执行工作查人找物的普遍难题,紧扣执行联动工作的制约因素,为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彰显了“立小法、立管用之法”的合肥特色,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必将引领推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
任达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