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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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月 十 六 日 ︵ 星 期 二 ︶ |
上
午 |
9:0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一、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听取农工委关于《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 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监司工委关于《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六、听取人事任免案; 七、听取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 听取“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及开展满意度测评的说明; 听取“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六 月 十 六 日 ︵ 星 期 二 ︶ |
下
午 |
3: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7号会议室) 审议第1、2、5项议题 |
各组召集人 |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六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三 ︶ |
上
午 |
9: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7号会议室) 审议第3、4、6、7项议题 (10:30 三楼15号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 |
各组召集人 |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10:5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 2.表决《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草案)》; 3.对“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4.表决人事任免案; 5.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卫东同志讲话。 |
张怀科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