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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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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24 15:01
文章来源:合肥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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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黄永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合肥市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合肥市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原则同意合肥市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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