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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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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合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晓东院长所作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