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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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九 日 ︵星期二︶ |
上 午 |
9:00-11:10 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常委会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专题讲座 (8号会议室) |
王 文 松 |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
下 午 |
2:40-4:4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6分钟)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6分钟)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说明 (6分钟)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书 面)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15分钟)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2年市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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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九 日 ︵星期二︶ |
下 午 |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书 面)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6分钟)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书 面)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5分钟)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说明 (6分钟) 9.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10.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1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书面) 12.审议人事任免案 |
汪 卫 东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4:40-5:30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草案修改稿)》 (25分钟) 2.审议《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2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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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3名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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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十日 ︵星期三︶ |
上 午 午 |
9:00-11:30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40分钟)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30分钟)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2年市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5分钟)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5分钟) 5.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5分钟) 6.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7.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8.审议人事任免案 |
各 组 召 集 人 |
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办负责同志3名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下 午 |
3:00-3:50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30分钟) 2.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
各 组 召 集 人 |
市检察院、市科技局负责同志3名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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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十日 ︵星期三︶ |
下 午 |
4:00-4:15 召开主任会议 (15号会议室) 听取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 |
汪 卫 东 |
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4:20-5: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草案表决稿)》 (8分钟)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 (8分钟) 3.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3分钟) 4.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3分钟) 5.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的决定(草案) (3分钟) 6. 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15分钟) 7.宪法宣誓 8.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卫东同志讲话 |
张 怀 科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