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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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 十一 日︵星期三︶ |
下 午 |
3:00-5:30 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常委会专题讲座 (8号会议室) 1.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在安徽调研时讲话主要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书面) 2.通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安徽农业大学黄成林教授作公园建设管理立法专题讲座 |
吴 利 林 |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
五月 十二 日︵星期 四 ︶ |
上 午 |
9:00-9:5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说明(6分钟) 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审查意见(书面) 2.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的说明 (6分钟)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公园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8分钟) 听取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公园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6分钟)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6.听取关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6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五 月 十二 日︵星期 四 ︶ |
上 午 |
10:00-11:30 举行分组会议 (11、7、17号会议室) 1.审议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议案 (10分钟) 2.审议关于废止《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的议案 (10分钟) 3.审议《合肥市公园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30分钟)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10分钟) 5.审议《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草案)》 (3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林园局、市总工会负责同志3名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下 午 午 |
3:00-3:30举行分组会议 (11、7、17号会议室)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3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3名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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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50 召开主任会议 (15号会议室) 听取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 |
汪卫东 |
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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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0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 (6分钟) 2.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3分钟) 3.表决《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草案表决稿)》 (3分钟) 4.宪法宣誓 (5分钟) 5.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卫东同志讲话 |
吴 利 林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