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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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二十 七日︵星期 一︶ |
上 午 |
8:30-10: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公园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8分钟)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8分钟) 听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15分钟)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财政科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15分钟)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六月 二 十七 日︵星期 一︶ |
上 午 |
7.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8.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9.审议人事任免案 (10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10:40-11:50 举行分组会议 (11、7、6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公园条例(草案)》 (20分钟) 2.审议《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20分钟)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4.审议人事任免案 (1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林园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各3名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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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午 |
2:40-4:10举行分组会议 (11、7、6号会议室)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20分钟)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财政科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15分钟)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4.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各3名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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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二 十七 日︵星期 一 ︶ |
下 午 |
4:15-4:25 召开主任会议 (15号会议室) 听取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 |
汪 卫 东 |
市人大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4:30-5: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公园条例(草案表决稿)》 (8分钟) 2.表决人事任免案 (30分钟) 3.宪法宣誓 (5分钟) 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卫东同志讲话 |
张 业 锁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 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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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二 十八 日︵星期 二 ︶ |
上 午 |
9:00-11:10 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常委会专题讲座 (8号会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 |
吴 利 林 |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