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会议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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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三十日︵星期 二 ︶ |
上 午 |
9:00-11:20 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常委会专题讲座 (8号会议室) 1.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专题报告 2.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张 业 锁 |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
下 午 |
3:00-5: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6分钟)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8分钟) 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合肥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6分钟) 听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15分钟)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6分钟)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6分钟) 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合肥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书面)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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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三十日︵星期 二 ︶ |
下 午 |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5分钟)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10.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1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5分钟) 12.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13.审议人事任免案 (10分钟)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八月 三十 一日︵星期 三 ︶ |
上 午 |
8:30-11:3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20分钟) 2.审议《合肥市消防条例(修订 草案)》 (20分钟) 3.审议《关于修改〈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20分钟)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分钟) 5.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市级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6.审查合肥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0分钟) 7.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分钟) 8.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9.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10分钟) 10.审议人事任免案 (1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中院、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同志3名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八月 三十 一日︵星期 三 ︶ |
下 午 |
3:00-4:0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17号会议室)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2.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
各组召集人 |
市中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同志各3名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
4:05-4:15 召开主任会议 (15号会议室) 听取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 |
汪 卫 东 |
市人大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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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5: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8分钟) 2.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 (8分钟) 3.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1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3分钟) 4.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3分钟) 5.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15分钟) 6.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卫东同志讲话 |
张 业 锁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