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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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列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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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三 日︵星期 四 ︶ |
上
午 |
9:00-11:30举行常委会专题讲座 (8号会议室) 城市更新相关专题讲座 |
刘 晓 文 |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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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2:30-3:1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 (8分钟)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和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2分钟)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12分钟)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卡尔希市、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说明 (8分钟) 听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合肥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卡尔希市、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6.审议人事任免案 |
汪 卫 东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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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三 日︵星期 四 ︶ |
下
午 |
3:10-4:30 举行分组会议 (11、12、7号会议室) 1.审议《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 (30分钟)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和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20分钟)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卡尔希市、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6.审议人事任免案 |
各 组 召 集 人 |
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外办负责同志3名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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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40 召开主任会议 (15号会议室) 听取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 |
汪 卫 东 |
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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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8号会议室) 1.表决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合肥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卡尔希市、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的决定(草案)(3分钟) 2.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15分钟) 3.宪法宣誓 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汪卫东同志讲话 |
雍 凤 山 |
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 省、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同志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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