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荣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23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马荣俊提出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荣俊的辞职请求,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