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 “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促发展的良好格局,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内容涵盖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会议列席、严格材料报送程序、审议意见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事项通报、重要会议互邀、落实“进站会商一件事”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方在工作中的职责与协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强化监督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明晰共同目标,增进“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发展合力,为推动肥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